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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产业园区集约化利用土地的一些思考

来源:中国土地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2-08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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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贵安新区产业园区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产业园区是聚集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的空间载体,更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总的来看,贵安新区规划建设

一、贵安新区产业园区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产业园区是聚集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的空间载体,更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总的来看,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的电子信息产业园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引进项目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如何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获取更高的产出效益上还有不足,土地的集约化利用还有差距。

(1)土地资源持续性产出不稳。虽然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稳步推进,一批批重点项目纷纷落地,但从产业发展规律上看,项目的存续、更新、退出是无法避免的,受市场环境变化、企业经营管理、宏观政策调整等诸方面原因,部分企业成立运行2-3年后相继退出,撤离新区。有的项目主体离开后,由于受股权投资、合同规定、资金返还等原因导致项目清退存在障碍,导致土地资源不同程度的闲置,从而无法在特定的土地上持续性地获得产出。

(2)土地潜能集聚释放不强。新区自设立以来,经过几年的发展,大数据已经成为新区的一张名片并成为带动新区发展的主导产业。从实际来看,除了规划的42平方公里的电子信息产业园集聚了大量的大数据项目,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大学城等片区均入驻了大数据项目,大数据在新区已经形成了集聚优势。但大数据也面临产业培育向产业发力的过渡发展阶段,由于大数据产业发展需要技术、资本、人才、数据等要素的不断投入以及上下游关联产业项目的入驻,所以要大数据项目在短时间内释放大量潜能存在困难,从大数据储存到大数据增值应用服务、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都需要时间的沉淀,大数据项目的效能难以短时间充分释放。

(3)土地投资强度相对不高。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对土地资源的高投资、高产出越来越高。从“边摸索”到“边借鉴”,土地投资强度正逐渐成为衡量贵安新区用地效益的重要标准。相比于全省省级开发区,虽然贵安新区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达到开发区标准,但相比于发达地区而言,还有一定的差距,就拿五年前的深圳、苏州地区来看,其亩均投入强度已达到1000万/亩。当前,针对比较热门的“新型产业用地”投资强度已提高到1200万/亩以上,所以,贵安新区土地投资强度的差距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4)土地使用标准不细。在项目引进过程中,贵安新区从一开始就按照“三化”要求开展工作,但在土地的利用上未能严格落实集约化原则,未从一开始就建立“土地带条件出让”的项目引进机制,导致部分低附加值、高能耗、产能落后的资源型和劳动密集型项目占用和消耗了贵安新区的土地资源。面临土地资源不足与快速发展的客观现实,土地杠杆作用和导向作用亟待建立,进而增强土地承载能力,提升土地利用效能。

二、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的对策建议

(1)优化国土空间规划调增量。土地资源是推动发展的根本载体,必须牢牢抓住土地要素这根弦。要按照贵阳市委十届九次全会通过的《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推动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立足打造“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定位,处理好当前与未来产业发展的关系,做好项目用地留白,确保当前发展稳步推进,未来发展不受制约。同时,要狠抓重点工作,对正在规划建设中的食品加工产业园、苏州工业园、恒力等一批重点项目要做好科学指导,尤其是对土地的刚性需求大的项目,要预留后续发展用地,要通过国土空间调整,争取更多用地指标。

(2)严把用地出让标准优存量。当前,新区正按照“建城市、聚人气,广招商、兴产业”发展思路,全力以赴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用好现有土地资源至关重要。要加快建立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双控模式,制定产业用地带条件出让标准。一方面,投资总额达2亿元或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不小于其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投资总额在2亿元或30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小于其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另一方面,土地亩均投入产出不低于10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00万元。同时,要深化产业导向研究,强化资源统筹调配,优先保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土地供给,确保每一宗土地都能产生实实在在的可观收益。

(3)深挖土地潜能提质量。要强化土地利用方式创新,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通过制定政策措施来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从而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探索亩均产出新标准,分别从项目亩均投入产出、亩均税收、容积率等方面进行强制约定,确保土地的最低产出。建立工业用地挂牌前预审评估机制,在项目用地挂牌前或标准厂房出租前,根据项目产业方向、投资规模、产出效益、资源占用、自主创新等进行预审,客观预判项目用地情况。可采取赋权评审法进行评估,对各种要素赋予不同权重及评分,对于总评分低于60分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新区,对于部分要素评分低于60分的项目严格甄别。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商业用地等分门别类规定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及金额,确保项目用地准确,减少因程序问题导致土地闲而不用现象。建立开竣工申报制度,从投资强度达标情况、开竣工时间按时情况、容积率等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审核,强化与相关部门在工程报建、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把关,通过严格审核,全面激发土地发展潜能。

文章来源:《中国土地》 网址: http://www.zgtdzz.cn/qikandaodu/2021/0208/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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