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这几个地方要征迁!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来源:中国土地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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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南昌县自然资源局公布拟征用南昌县2021第3603号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项,共计13个建设用地102.59亩,分布在福山港山镇莲塘镇东新镇光复县乡、幽兰镇、小榄经济开发区等 ?

??近日,南昌县自然资源局公布拟征用南昌县2021第3603号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项,共计13个建设用地102.59亩,分布在福山港山镇莲塘镇东新镇光复县乡、幽兰镇、小榄经济开发区等

? ?从征地范围看,包括岗上镇岗上村0.37亩,东新乡河下村42.58亩,东新乡石旗村17.52亩,黄马乡徐家村21.67亩,莲塘跟头村1.64亩镇、光复镇乌石村1.98亩、福山乡张坊村3.20亩小榄经济开发区岗前村1.60亩、福山乡三山村0.03亩、东新乡河下村0.92亩、4.23东新乡小洲村、幽兰镇亭山村0.60亩、小榄经济开发区熊溪村0.27亩、东新乡石旗村5.97亩。

??本次征用的土地将用于建设城市道路、城市住宅(拆迁房)、干渠、公路、教育、排水等公共设施。

??补偿安置方案: (1)征地补偿: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关于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被征地综合地价有关问题”(鸿福办[2020]72号)文件,征地补偿标准为:河下村、石旗村、东新乡小洲村、莲塘镇嘎头村每亩67600元;小榄经济开发区岗前村、雄西村、浮山乡三山村、张坊村每亩51600元;光复镇乌石村为51600元/亩。 42000元/亩;岗上镇岗上村、黄马乡徐家村、幽兰镇亭山村40600元/亩。费率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根据《南昌县县规划控制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及房屋印发规定》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 (南政发[2012]7号),《关于印发南昌县规划控制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南正发[2013]7号)和《南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年第14号)对标准实施进行了文件化。具体补偿标准由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总指挥部、涉及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协商确定。

?? (3)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被征地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安置与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自行安置;二是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内部调整分配,被征地农民由被征地单位内部调整安置。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赣府办发[2014]12号)。申请单位。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持土地所有权证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村委会办理征收补偿登记。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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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土地》 网址: http://www.zgtdzz.cn/zonghexinwen/2021/0911/1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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